朗青 发表于 2012-4-26 08:06:30

姐妹们,产假增至98天,不是好事是浮云啊!我们都被忽悠了~

浮云啊!!大家看看这个对比就知道了,一切都是浮云啊!我们都被忽悠了~1、新版里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98天;98(14周)+14(剖腹产2周)=112天。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14天;42天。1)目前,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90天、顺产晚育:120天;90+15(剖腹产)+30天(晚育)+35(独生子女)=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42天;15天;30天。总结一下,取消了晚婚晚育的一个月,实际还变少了。24岁以前生的,是好事,24岁以后生的就是坏事了!晚婚晚育(24岁后生育的为晚育)在过去是一个少数人的行为。但是在现在,基本上所有人都是晚婚晚育,这样算下来女职工的产假其实不是变多了,而是减少了。而且还要看你呆的单位好不好,不好的话,98天都休不到啊!!你们谁休过90天的产假??反正我身边的朋友都没有!!

飞天舞 发表于 2012-4-26 08:13:31

政府就爱玩这些文字游戏|~哎,可怜我们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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