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 发表于 2012-5-14 09:10:20

关于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问题

王市长:

      春节前夕,由信访办牵头对济源市的违规经济适用房进行了统一罚款,当时说,交钱后,可以经转商!每户交的费用对普通市民来说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以至于春节前好多业主到处借钱!然而,钱是交了,证却迟迟不给办!年前交钱时限定那几天,当时排队都好长时间,他们通知说,年后**,三月份给予答复。三月份去过一次房管局,人家说,现在还没有政策,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听到这句话时,简直想骂娘!!交钱时政策有了,交钱后政策没了,姐啊,群众都是这么被欺负的么??????现在都四月了,我们的答复在哪里????这钱存银行还有利息呢,两三万啊!群众被忽悠了,春节都没过好!请市长大人过问一下,关注一下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让这些部门不要不作为!收钱时有政策,**时没政策!为什么不在收钱时就把政策制定好,为什么只知道制定收钱的政策,而不制定为民办事的政策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什么??人民的公仆又是神马???还请市长大人过问一下,我替所有交钱的人谢谢了!

橙色猫 发表于 2012-5-14 09:18:20

经向房管局了解,交过土地出让金的业主,现可以带上原房产证和相关手续凭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进行换证。详情请咨询房管局**大厅,电话:693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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