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村拓蕉 发表于 2012-5-14 09:11:44

谁来承担我的损失???

      我是喜洋洋小区B区9号楼1单元1楼西户的业主。4月22日晚上我家无人居住,我小卫生间内通往6楼的水管爆裂,造成我屋内所有的房间积水达6厘米左右,沙发、家具、铺盖、米面、鞋类、书籍、墙面等水浸泡的物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损失至少在8000元以上。并且水还荫到了地下室,给几家邻居也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我和物业领导交涉,物业领导毫不客气地说这是纯属于“自然灾害”,和物业以及6楼都没有什么关系,只能怪我们运气不好,只能自认倒霉!!!朗朗乾坤、法治社会,物业用自己所谓的“自然灾害”把自己管辖范围之内的事情很轻松地推到我们物业、受害者的身上,天理不依,法理难容。

      我以及受损失的业主强烈要求:

      1、物业公司和6楼的住户共同承担我们的经济损失;

      2、物业公司给我们更换这些通往楼上的质量不太过关的水管,以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波波 发表于 2012-5-14 09:17:44

       经向喜洋洋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小区水管一直在正常使用,爆裂只是个意外事件,不存在管道有质量问题一说。发生漏水事件后,物业公司在发现后第一时间进行断水,并及时安排维修,在事件处置上并未过错。主要是因为一楼住户家的卫生间的地漏堵着,致使地面上的积水无法及时排走,才造成了损失。

       现在物业公司已经把水管修好了,来信人主张的经济赔偿,物业公司和六楼住户都不认可,业主如有异议,可以走法律渠道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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