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青 发表于 2013-3-26 19:57:01

关于再婚生育证办理情况咨询

何书记:

  您好!

  我的户口所在地是湖南省平江县,我老公是济源市邵源镇邵原村。我之前有过一次婚姻,生育一个男孩,判定我为监护人。我老公属于初婚,无孩。现在我们准备生育一个孩子,要办准生证,我打电话咨询如何办理,给予的回复是我这个不能在济源办理,如果要办理的话必须女方户口迁入男方户籍地,请问是否一定有这个规定呢?我打电话问我们老家的计生局说全国各地都是一样的,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现在的确是时间上也赶不及,请您予以审查并回复我为谢!

阿虫 发表于 2013-3-26 20:04:01

您好根据《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豫人口(2012)13号第二章第八条和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的通知豫人口(2013)12号文件规定:需要办理二孩生育证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均在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办理。

根据你所讲的情况,女方为湖南省户口不能在河南办理二孩生育证,如果你将户口迁至济源我们将以最快的速度帮你办理。你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2)夫妻双方身份证;(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薄;(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5)男方村级初婚未育证明;(6)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五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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