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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3 10: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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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题经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答复:我单位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效促进了工程进度。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项目概况。文昌南路(南环路--获轵路)曾是三不管路段,无非机动车道、无人行道、无绿化隔离带,边沟污水四溢、路灯设施陈旧、路面严重破损,长期处于管理职责不明的混乱状态。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14号),该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由高新区负责实施。2010年8月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为陕西中秦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101.3446万元),同年9月开工建设,工期为120日历天。工程内容为:快车道修补、沥青混凝土面层、慢车道、人行道、排水管道等工程。
因用地村居阻工、施工方管理不力、改造技术难度大等多种因素,在完成排水管网、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等工程后,项目一度推进迟缓,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7月2日,非机动车道理清混凝土路面工程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快车道路基清扫,为7月5日道路铺油作准备。拟于7月9日前全面完成道路路面工程。
高新区多次向市政府提出明确文昌路有关绿化、路灯责任单位的申请,2012年3月15**复意见为“鉴于此条道路属高新区承建,按照路灯随工程走的要求,建议高新区问财政申请资金进行建设”。我单位迅速组织了路灯工程的采购及施工招标工作,并于6月29日开标,目前尚处于招标结果公示阶段。计划于7月底完成路灯工程的采购及安装。
2.推进措施。协调主车道路基处理——2012年4月,在主车道路基修补过程中,我单位为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经设计单位、投资办、审计局及专家同意,采用冷再生工艺对原主车道水稳层及灰土层进行全面处理,处理深度达33cm。而施工单位以方案变更为由不愿承担该改造工程,后经多次协商,最终中秦公司同意与基层处理施工单位签订协议,资金由高新区通过中秦公司转入该施工单位,工期由原计划的30天提前为10天,于2012年5月25日完成。函告督促尽快复工——在具备铺油条件后,承包商中秦公司长期置工程于不管不顾,使得路基损毁、路面扬尘,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此间几乎每天接到数个12345热线电话反映群众意见。经与承包商数次交涉无果,我单位分别于2012年6月14日、2012年6月21日正式致函承包商要求尽快复工,该公司均未予答复。挤出资金预付工程款——我单位在建设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仍安排近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该项目,在可控制的前提下采取预付工程进度的办法有效促进工程进度。
3.近期情况。中秦公司有关负责人口头答应在2012年6月30日开始铺设慢车道油层,油料已于2012年6月26日运抵济源,我单位组织人员于6月27日到现场查看油料情况,确已运抵,但快车道油料仍未落实。我单位专题会议研究意见为:分五步走,尽快处理好后续施工事宜:再次约谈施工单位3天内复工;若仍无施工迹象,再次下发通知尽快复工;如不复工,通过法律渠道正式解除合同;向市政府打报告说明情况,重新选择施工单位。
经协调,中秦公司仿效路基处理分包办法,与济源一道路路面专业工程公司达成协议,由高新区将工程款直接支付至该专业公司,以促进工程进度。实际上,7月2日完成非机动车道的路面铺油工程,7月3日开始清扫快车道路基,拟于7月5日开始铺设快车道沥青混凝土面层,计划于7月8日完成全部路面面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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