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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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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2 13: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何书记: 您好! 我是济源籍的复旦大学在校学生。今年暑假,我组织其他三名复旦大学学生,开展了济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暑期实践活动,重点对“王屋琴书”的现状与保护进行了调研。 王屋琴书是济源市王屋山区独有的曲艺品种,距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2007年被列为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王屋琴书已经处境濒危、接近失传。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采访了济源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李瑞芳女士、济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原副理事长王世平先生、王屋琴书的代表性传承人刘天杰老人、王屋山风景区王屋琴书说书组。同时,我们走进社区、街道、公园进行相关的宣传工作。除此之外,我们还对民众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目前王屋琴书的保护与传承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民众保护意识淡薄、保护措施不到位、保护经费匮乏、缺乏传承人等一系列困难局面。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为此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 1、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加强教育和宣传,增强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2、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城市文化建设和旅游开发,展示我市独特的文化魅力。 3、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多渠道筹资,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中来。 4、举行多样化的交流活动。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走出去,进行相关的演出,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同时也可以在社区开展曲艺茶座等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群众,丰富群众的日常生活。 5、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和继承人进行相关支持和一定补贴。 一个城市的现代化,除了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外,还应该关注城市的文化建设,提高城市文化的竞争力,它是一个城市的品牌形象和精神内涵的所在。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建设城市文化的重要方面。 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城市文化竞争力,需要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与关注! 此致: 敬礼! 复旦大学学生 赵丹坤 2012年9月6日
发表于 2012-9-22 13: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赵丹坤同学:你好!非常感谢你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的建议是我们工作中的宝贵财富,推动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工作。现就你的几点建议回复如下:    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前称民族民俗文化,为和国际接轨,现改称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些工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2006年我市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心设在济源市群艺馆。自2006年开展工作以来,我市共收集普查线索25614条;文字与音像资料采录达28.3G;实物收集数量达427件;资源田野调查立项总量为1295个项目,其中语言文字12个,民间文学585个,民间美术15个,民间音乐4个,民间舞蹈19个,传统戏曲23个,曲艺12个,传统手工技艺201个,传统体育、杂技与竞技22个,民间习俗224个,民间信仰80个,民间知识17个,传统医药81个。有52个项目被济源市人民政府确定为济源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予以公布,现正在筹备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通过积极申报,我市有1个项目申报为国家级,9个项目申报为省级,其中曲艺类《王屋琴书》为省级保护项目。    二、建议回复    你的建议大致可分为宣传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融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金投入、传承人的保护等几个方面: 1、宣传教育方面 为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我们除利用每年一次的“文化遗产日”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外,还通过重大节庆、重要活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报道,如:每年元宵节期间在世纪广场举办民间民俗集中表演活动,展示我市优秀民间艺术;去年8月份,利用古轵生态园开业之际,我们在西轵城大剧场举办了“古轵金秋书会展演”活动,活动期间,举办了“王屋琴书” 专场演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农村、走进群众。同时在济源市群众馆四楼设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万象扑克展室等,免费对广大群众开放,增进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下一步我们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资源,开辟非物质文化遗产专栏,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2、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方面 “王屋琴书”是我市独有的曲艺类剧种,属于省级保护项目,距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但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民众生活方式、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嬗变,这一特殊的剧种正在逐渐消亡或变异,为利用保护和发展这一剧种,我们在抢救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王屋山的旅游资源,将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在王屋山愚公村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演唱“王屋琴书”,制作宣传版面,举办“王屋琴书”书画展,展示了我市独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同时,我们也利用国家级非物质文遗产项目---“邵原神话群”,在邵原小沟背景区,建造了女娲广场,雕琢女娲神像,大肆发展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3、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方面     为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2006年我市专门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申报保护、传承培训等工作,2009年,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市财政拔付专项资金10余万元,购置专项设备,对全市非遗项目进行普查登记申报;2010年在全市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我市被评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先进单位”,并奖励4万元予以鼓励;市财政每年安排3万元专项预算,为非遗保护和传承提供资金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探索社会力量筹资的路子,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中来,制定社会多元化投资的机制,充分挖掘我市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更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4、传承人的保护方面     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为此我们除利用省级举办培训的机会,组织我市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外,还经常组织市级传承人,到群艺馆集中培训,讲解非遗保护的重要意义,传授非遗方面的技艺,制作相关非遗资料。同时积极申报省级非遗传习所,资助传承人的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出版、提供展示、宣传及其他有利于项目传承的帮助。对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我们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资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     我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化、群众化、生活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希望你下次回到济源时,对家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深入了解,提出一些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济源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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