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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为进一步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社会化程度,促进税收稳步增长,市政府建立了涉税第三方信息,对涉税信息共享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一是加强组织,建立长效机制。涉税第三方信息交流工作小组,确保涉税信息交流及时、准确、 有效;建立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在信息交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全市涉税信息共享制度。二是明确涉税信息交流的部门、时间和内容。我市涉税共享部门暂定为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委等19个,以后将根据机制情况和业务需要逐步扩大范围。这19个单位将根据 各自的业务范围按季度定期报送涉税信息。三是确定了涉税信息交流的方式。机制运行初期,主要采取定期交换邮件和纸质信息的方式。随着涉税信息交换软件开发、上线运行,信息交流将更加快捷通畅。四是对信息传递、信息反馈、信息安全、涉税信息化以及工作奖惩进行了明确规定。 (张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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