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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阶梯电价”】
本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自5月上旬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就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先后召开听证会。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综合各地听证会的情况,听证参加人的主流意见是赞同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但对各地电价听证方案提出了一些意见,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认为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
2.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
3.建议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
4.认为电量标准地区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较高,中西部地区较低。
此外,还涉及电费结算周期、合表用户提价、峰谷分时电价、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电量的政策落实、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于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针对“一户多口”、“几代同堂”等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各地表示将进一步细化方案,通过分表计量、增加第一档电量等方式酌情解决。关于免费电量操作问题,有些地方已经明确要按照尽可能方便老百姓的原则,通过“先征后返”或“即收即退”等方式确保低收入群体免费电量发放到位;通过设置不同季节电量标准等办法解决季节差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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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在郑州举行,将电价分三个档次,每月150度是门槛。
消费者认为,覆盖九成居民用户的第一档电量150度偏低,建议上调。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原定于6月1日实施,但目前并未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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