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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公告] 【济源社区】论坛版主职责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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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03: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济源社区论坛刚刚开始运营,根据需求现面向论坛网友,招聘版主数名,竭诚为更多的网友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版主权限与职责
    1、积极引导发帖,包括话题讨论帖及原创文章帖,提升论坛内容深度与广度。各版块根据自身性质与定位,定期推出引导性话题,组织网友参与讨论。同时,版主可根据自身特点尽可能多发原创帖,营造论坛的原创氛围。
    2、营造积极、健康的论坛氛围,包括积极主动与网友沟通、互动,热心帮助网友解决问题,保持客观、中立立场化解网友间存在的矛盾,删除不良帖子及明显不符合论坛内容的帖子。
    3、提升综合人气,包括及时、公正地对论坛内的好帖子进行置顶、加精华、推荐主题等鼓励性处理,同时,推出各项有效提升网友参与积极性的举措。
    4、多组织线上活动,活动内容提倡有主题性,有意义。
    5、努力发展新会员,发现论坛高手积极向管理员推荐。
    6、制定本版版规,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


处理帖子标准
    1、将广告、**、黄***色及违法的贴子直接删除;
    2、将有害论坛健康发展的贴子直接删除;
    3、对于不属于本版块的贴子可以通过“移动”功能,将其转入到相关版块;
    4、版块中如果有二个以上主题、内容相同的贴子,只保留一个;
    5、对于有明显偏题的贴子,可以转到相应的版块;
    6、修改标题不准确或内容不适当的帖子 ;
    7、置顶认为有价值的贴子,并在适当一段时间后取下;
    8、每一次操作(删帖、转移、打分、加亮等)必须告知会员;
    9、对待不能确定是否删除的帖子,留言通知管理员决定。


希望各位论坛成员积极监督各位版主,管理的操作,如有发现不合管理规定之处,可以向管理员举报!
发表于 2011-9-13 10: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青楼申请原创文学版块的版主!
嘿嘿……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9-29 15: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7-1 10: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7-2 01: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确实好帖!
发表于 2012-9-29 13: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過必回,人品超好!
发表于 2013-1-6 08: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顶一下..
发表于 2013-1-7 22: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又回复了
发表于 2013-3-2 21: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做看哦,谢谢提供
发表于 2013-9-20 18: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疯了 这年头盗版还真多~~~~~~


疯了 这年头盗版还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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