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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切实维护合法权益,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高高兴兴返乡过年,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情况检查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局、市总工会从2010年11月25日起至2011年1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据悉,本次检查范围主要针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对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逸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活动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调查,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的要求,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市公安局负责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涉嫌欠薪逃匿的案件,协助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住建局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相关工作;市国有资产监督局负责协调处理使用农民工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市总工会组织各企业工会开展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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