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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记得《英语周报》么?竟然是非法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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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08: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英语周报

英语周报


  央视6月5日《新闻直播间》节目播出“《英语周报》未在黄冈市备案涉嫌非法出版”,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记者在深入采访中发现了《英语周报》的更大问题,这份每星期发行
  量超过一千六百万份的教辅报纸竟然涉嫌非法出版。
  按照国家规定,报纸的总发行是代理商先向文化部门备案,在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向文化部门备案是工商税务的前置条件,李经理作为《英语周报》黄冈总发行商应该在当地文化部门备案,记者来到当地主管报纸发行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李四平(黄冈市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英语周报》没有,在我们黄冈市新闻出版署备案,这个没有备案最大的问题就是它不能接受,当地新闻出版部门的管理、监督。
  在进一步交谈中,李经理也承认,这十几年以来,《英语周报》都是通过地下渠道发行的,没有到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备案,也没有到工商税务等地进行过注册,李经理同时告诉记者,黄冈市发行的15万份仅仅是《英语周报》总发行量的九牛一毛。
  李经理(《英语周报》黄冈发行站):在英语类型的教辅书当中,他(英语周报)占主导,起码占了市场的六成以上。
  记者:整个全国的市场。
  李经理:嗯,全国发行1000多万份,它是最大的,但它比别的报纸都贵。
  随后记者收集到时候《英语周报》出版外研综合版,人教版、北师大版等30多个版本的教辅报纸,一百多种报纸涵盖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个阶段,而这么多种报纸竟然使用的是CN14—0705F这一个刊号。
  郑运(北京华德莱律师事务所律师):我国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报纸出版管理规定,32条33条的相关规定,同一版本的报纸,不得以不同的多种的版本进行出版,不得以不同的开本进行出版,并且单独的版页不得单独出版,所以我们认为《英语周报》等教辅类报纸的出版行为,已经属于非法出版行为,并且是我国新闻出版总署,明令禁止的一号多刊的违法行为。
  据《英语周报》网站提供信息,记者了解到,《英语周报》创办于1983年,由山西教育厅主管,山西师范大学主办,是一份面向全国中小学师生的英语教辅类报纸,在华北、东北、华东等地设有7个分社,并在太原、郑州、武汉三地备有三个印刷物流配送中心,单期的平均发行量为1634万份,也就是说每个星期全国都有1600万以上的中小学生在使用这份报纸,如果按每学期一份18元,以四折的价格从总部批发,一年有两个学期计算的话,《英语周报》每年带来的收入过亿元。
  郑运:我国刑法225条以及1998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的形式,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个人经营报纸在15000份上单位经营报纸在5万份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那么咱们纵观这个事情,也就是像类似于《英语周报》,这种教辅类报纸,它的单期发行量远远高于我国刑法及相关解释,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并且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远远高于此,所以我们从律师的角度,建议我国相关行政部门对此类非法出版的行为进行整顿,对于教学、教辅类教材的出版进行合理地规制。
  在进一步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仅是《英语周报》,学英语报,英语辅导报,学生双语报等六家发行量较大的英语教辅都存在一号多刊的违法现象,这几种报纸占了非法教辅类报纸80%左右的市场份额,即使是版本最少的英语辅导报,利用一个刊号也出版了30多个版本报纸,单期发行量近百万份,有些非法教辅类报纸为了增加非法发行量,以70%或60%的折扣利润诱导一线授课教师,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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