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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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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07: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5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济源市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条件

(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申请教师资格其它必备条件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2011年理论考试合格证有效);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的合格证明(体检表);

4、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于7月2日—7月6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类申请人员需提供与学历相应的学籍表)、普通话证书等材料,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同时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需要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同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提交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必须与申请表和网报上传照片系同一底版),并交纳教育理论考试费40元。

教育理论全省统一考试时间: 2012年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济源教育网另行通知。)

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前培训的申请人员请与市教师进修学校咨询相关培训事宜。(咨询电话:0391—6603671 手机:15138831658 陈老师。)

(二)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和免理论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在体检处领取空白体检表)。

(三)体检合格后按规定时间及时到报名点缴纳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用,并领取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通知单。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合格人员、直接认定人员按时间要求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并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其中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最初报名、申请表系同一底版,否则不予受理材料。

(五)已提交网上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点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四、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自行下载并按规定规格打印)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师范教育类需提交与学历相应的学籍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1张(必须与申请表和网报上传照片系同一底版);

(9)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教师资格认定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前完成,认定结果会及时在济源教育网公布。

六、教师资格证发放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人事政工科领取证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项工作环环相扣,质量要求高,时限性强,申请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及时关注“济源教育网” ()公告或向人事政工科咨询,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91—6614810

附件:济源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3、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4、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5、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五本教材为2012年新编,由华文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规范与专业标准解读、幼儿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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