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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落实2011年入伍士兵,同待遇,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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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3 10: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刘瑞伍,现居住东轵城九组,妻子刘会平,下岗16年,儿子刘梦林,常住东轵城。刘梦林在校期间,积极响应祖国号召,经户籍所在地轵城派出所,于2011年6月报名,12月份应征入伍。现在南京军区服义务兵役。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中共济源市委,【2011】20号文件的精神,现请示; 刘梦林同志是否 符合 ,城乡一体 ,同役同酬,同义务,同待遇,享受东轵城九组村民土地分配。组织给予答复。
发表于 2012-7-23 10: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轵城九组刘梦林之前是商品粮户口,按照政策是不能分土地和征地款的,现在东轵城由于高新园区征地,很多在外人员都要回来分占地款,刘梦林是否能分土地和征地款,需要经东轵城九组群众会研究后才能决定,没有哪个组织能够答应给他分土地、不分土地和占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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