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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出台《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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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20: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实现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日济源市出台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有利于缓解矛盾,推进诉讼进程,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有利于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必须从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意见》强调,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一要明确流程,依法应诉。及时处理行政诉讼法律文书,认真研判案情准备应诉材料,按时提交答辩和证据,积极出庭,依法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真对待司法建议。二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各级行政机关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认真组织实施河南省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有关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的位置,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建立行政应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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