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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期间全市禁止燃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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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6 21: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不少市民看来,过节放盏“孔明灯”,祈福许愿,是件浪漫的事。每逢过节,我市的天空都会上演“孔明灯”满天飞的景象,升空的“孔明灯”犹如繁星,点缀了夜空。景色固然好看,但也有不少市民担心其带来的安全隐患。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禁止在全市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市民担忧“孔明灯”会带来安全隐患
  “孔明灯”化身“许愿灯”,颇受年轻人喜欢。“‘孔明灯’承载着自己的心愿飘上天空,是件很浪漫的事。”“90后”市民冰冰说。
  然而,有的市民热衷放“孔明灯”祈福许愿,有的市民却对这一行为表示担忧。“孔明灯升空后随风飘,没有方向,万一引起火灾怎么办?”市民陈女士担忧地告诉记者。
  和陈女士一样,住在世纪广场附近的齐女士也担心“孔明灯”会带来安全隐患。“去年元宵节,我家楼外的树枝上就挂了一盏“孔明灯”,庆幸的是火已经熄灭,没有引起火灾。”齐女士说,去年元宵节,她在广场散步时,就看见有“孔明灯”飘向附近住宅的阳台。而且有时风大,“孔明灯”未升空,就直接被吹翻在草地上,很容易引起火灾。
  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
  记者了解到,2015年3月2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凡违反规定生产、销售“孔明灯”的,工商部门要依法取缔并没收产品;对非法销售“孔明灯”的流动摊贩及为流动摊贩提供经营场所的,由城市监察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凡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即将到来的元宵佳节,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人员呼吁,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安全文明过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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