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坡头镇通过卫生城镇复审
本报讯12月21日,笔者从卫生部门获悉:全国爱卫会于12月14日对2010年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复审情况进行通报,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坡头镇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城镇的复审,并获得了重新确认。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区)考核命名和监督办法》和《国家卫生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全国爱卫办于2010年8月至11月份陆续派出暗访组,对、市等15个命名满3年的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密云县城等49个命名满3年的国家卫生镇(县城)进行了复审;对2009年暂缓命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怀化市沅陵县城进行了再次复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县城)在卫生基础设施与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巩固与情况,特别是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结合部、农副产品市场等部位以及 “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情况。同时,暗访组还在当地做了民意调查,了解群众的意见。暗访结果表明,大多数城市(区)、镇(县城)在取得荣誉称号后,工作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提高卫生创建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县城)应有的典型示范作用。
经复审,重新确认河南省郑州市和济源市等13个城市为“国家卫生城市”;北京市顺义区、市青浦区为“国家卫生区”;北京市密云县城、济源市坡头镇等48个镇(县城)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镇”;重新确认2009年暂缓命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城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同时,暂缓确认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城为“国家卫生县城”。
据了解,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城市(城镇)复审每3年一次。 (赵炜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