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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济源市有关部门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和外出参观学习,制定出台了《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2010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准入标准》、《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标准》、《201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等政策性规定,放宽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的准入标准,扩大保障覆盖面,同时大幅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说,与以往相比,新的规定放宽了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的准入标准,其中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由过去的低于800元调整至低于1200元;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由低于800元调整至低于1000元。
根据最新印发的几个文件,为扩大经济适用房覆盖面,济源市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市生活的家庭,扩大到非本市户籍但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签订有长期聘用合同的职工家庭,扩大到在农、林、水等系统偏远地域工作,生活条件与住房条件都比较艰苦的家庭,扩大到市政府确定的特殊群体。家庭概念方面也有了扩展,比如与父母同住的已婚子女,已婚子女无房而父母仅一套住房的,从一户拥有一套住房的角度,视为无房家庭;大型企业满25周岁的单身职工,父母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以及具有大专毕业或以上的第一学历、满25周岁的社会单身青年,父母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也可以视为无房家庭。但是为了避免一些家庭同时占有两套经济适用房资源,我市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职工(青年),需签订承诺书,承诺将来成家时,如对方已购有经济适用房,自愿退出其中一套。考虑到住房保障实施过程的复杂性,经济适用房保障扩面将在试点推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与此同时,济源市拟通过放宽户籍限制等措施,逐步扩大廉租房覆盖面。除在农、林、水等系统偏远地域工作,生活条件与住房条件都比较艰苦的家庭外,我市还特别将那些具有我市农村村民户籍,在市区工作或居住满两年,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居民纳入试点保障范围。
为增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住房能力,使其不至于因近年租金水平上涨而加重生活负担,2010年济源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也较上年显著提高。大体为人均月收入500至1000元之间的低收入家庭调增30%左右,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低收入家庭调增40%左右,低保家庭调增50%左右。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还透露,济源市将采用租售并举的方式对即将完工的廉租住房予以分配,租售对象的准入条件正在拟定当中。与一般的租赁补贴和经济适用房保障相比,租售廉租住房门槛更高,核查也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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