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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济源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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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14: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廉租住房房源的基本情况本次分配的实物配租房源共369套,其中豫港花园(愚公路东湨河南)168套、园丁苑(学苑大街南教师进修学校西)201套。



    二、申请实物配租的资格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具有城区5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在济源城区居住满两年的低保、无房家庭(其中城中村居民应无房、无宅基地)。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完毕后,如仍有富余房源,将向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开放房源。以后批次申请家庭的资格,以届时公告为准。



    三、申请程序符合条件家庭,请到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保障办)领取申请表格。其中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低保家庭(即今年已通过公示成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低保家庭),填表后不需再附加证明资料,可持低保证、身份证与家庭户口簿到保障办直接申报,由保障办协同市民政部门联合审定。尚未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填表后附加证明资料,送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报送保障办,由保障办协同市民政部门联合审定。



    四、时间安排2010年9月15日前完成首批低保无房家庭的申请受理,并开始公示。届时尚未递交资料的低保无房家庭,最迟应在10月8日前完成申请,作为第二批低保无房家庭予以审核公示。之后再申报的低保无房家庭,不再单独公示和选房,将随同下一序列的低收入无房家庭一道公示、摇号选房。



    咨询电话:(0391)6936696地址:房管局三楼住房保障办公室济源市住房保障办公室2010年9月13日

 济源市2010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告(第二批)

一、申请实物配租的资格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具有城区5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在济源城区居住满两年、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无房家庭(包含上一批次未申报的低保家庭,城中村居民应无房、无宅基地)。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完毕后,如仍有富余房源,将向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开放房源。以后批次申请家庭的资格,以届时公告为准。

    二、申请程序符合条件家庭,请持身份证与户口簿到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交申请资料,由保障办协同有关部门联合审定。

    三、时间安排2010年10月25日前完成本批次家庭的申请受理,并开始公示。

    保障办联系电话:6936696地址:宣化东街房管局三楼济源市住房保障办公室201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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