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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城管队员的合法权益为什么得不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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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城管支队的职工,现向你反映关于工资和社会保障迟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一、 工资问题: 我们20多个人属事业自收自支性质,关系在建委的其它单位,因工作需要,建委安排我们到城管支队去工作。工龄大部分都是7—10年了,可我们现在的工资每月仅有700元左右,只占当前档案工资的50%多,四年来从没按政策调整过,包括这次事业单位调整的薪级工资,其他单位都执行了,我们单位仍是纹丝不动。而关系在城管的几个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现在已经调整到1000多元,同岗为什么不同筹? 二、 社会保障问题: 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钱单位至今没有解决。这几项都是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为职工交的项目。这些我们大家想不通,情绪也很大,都这么多年了,许多商品的价格都在大幅上涨,可我们的工资为什么一直不涨,700多元养家糊口真的不够,各类保险历届领导是能拖则拖,究竟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段书记,我们现在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请你为我们呼吁一下吧! 此类投诉以前有过,可市领导批过后,城管每次回复都是这几金基本解决,工资准备调整,基本解决是什么概念?每次都在欺上瞒下,使领导批示不了了之。段书记,请你派人到城管的职工中了解一下实际情况吧! 在此深深向你鞠上一躬,谢谢你。
发表于 2012-1-21 10: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委答复如下:一、关于事业自收自支队员工资的问题 城管支队现有工作人员190人,按市编委核定的机构性质,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由于编制问题没有理顺,多年来市城建监察支队的人员成份和人员工资结构一直十分复杂,同工不同酬的矛盾较为突出。其中有24人属于财政全供人员,月工资均在1000元以上;有41人属事业自收自支编制,关系在城管支队的4人,月工资均在1000元以上,其余关系在建委其他单位的37人,月工资650元至950元不等;另有117人属企业编制,根据企业工资定级标准和工龄长短,月工资550元至750元不等。上属各类人员中,虽然事业自收自支人员和企业人员没有正式解决财政全供编制问题,但多年来工资一直由市财政预算拨付,拨付标准按人均每月800元(包含人员办公经费、车辆燃修费、水电费、旅差费、电话费、职工福利费以及其他各项办公经费)。2005年度,经多方争取协调,我委为支队自收自支人员每月增加了30至60元不等的工资补助,为企业人员每人每月增加了60至120元不等的工资补助,有效地缓解了队员同工不同酬的矛盾,充分调动了队员的工作积极性。2006年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支队参照《事业单位财政全供人员工资套改方案》对财政全供人员及关系在城管支队的4名事业自收自支人员进行了工资套改,并执行了新工资标准。关系在外单位的37名人员也由原单位参照工资套改方案进行了套改,但由于市财政未给城管支队拨付关系在其他单位人员的套改工资,城管支队未对其执行新工资标准。2007年度,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支队把关心队员学习、工作、生活、帮助队员解决急难愁问题。列入2007年工作要点,通过扎扎实实办好六件实事,切实消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激发队伍的工作活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关于事业自收自支队员社会保障的问题 城管支队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全体队员的“三金”应由市财政拨付解决。据统计,即便是按最低标准预算,目前,城管支队每年应为事业自收自支人员和企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社会保障金40余万元。但是,由于多年来每年年初预算时,市财政局仅预算24名财政全供人员的养老金、失业金、医疗金和住房公积金,所以,其余166名队员的“四金”便无从落实。截至2003年年底,已累计拖欠各种社会保障金120余万元。由于城管支队多年来拖欠养老保险金太多,市劳动社会保障所不予立户。后经多方筹措,2004年支队以集体名义为队员缴纳养老保险金9万元。2005年支队与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多次协调,为事业自收自支单位的41名同志立户,并缴纳养老保险金11万元。2007年在我委的积极争取下,市委、市政府已将城管支队三金列入市财政预算,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队员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政策体制问题,我委一方面要求城管支队尽快请示市财政落实养老保险金等问题,另一方面已要求城管支队尽快召开会议向有关队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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