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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08: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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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书记,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济源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经调查,济水一中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几年的努力,2006年11月终于将学校操场建成。但同时也使学校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到目前为止操场共投资680余万元,其中①2004年11月向本校教职工借款208万元(年息6厘),学校向教师借款承诺时间为壹年,但如今6年时间已过,利息已付出74余万元,本金已返还162万元,至今还有46万元未还;②主体工程经审计局审计决算定案金额364万元,已偿还债务190.3万元,实际债务余额173.8万元。以上债务于2008年12月已通过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普九”债务认定。
当初建操场,学校严重缺乏资金,广大教职工顾全大局,都是急学校之所急,积极想办法为学校筹资的,有的困难职工甚至是向亲朋借来的钱。时至今日,学校根本无力偿还,大家心里都很着急,部分教职工已多次反映给书记、市长及“便民热线”,有的甚至产生了**的念头,这一情况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于2008年4月责成学校拿出还款计划。为此学校多次召开教师代表会及班子会专门研究此问题,经过商讨大家一致认为只有将学校其它收入,如门面房、小卖部、食堂租赁收入用于还款,但还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面对沉重的利息,学校已不堪重负。做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已经竭尽全力,目前有限的一点教育经费仅能维持正常的教学开支,根本没有能力偿还工程欠款和教师借款,为此,我们恳请段书记在百忙之中,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偿还2008年认定的“普九”债务。同时,学校会积极筹措资金,本月底前付清2008年12月—2009年12月利息。
祝您工作顺利 身体健康!
济源市教育局
201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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