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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5 18: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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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5日中午,我局接到市政府信访案件后,苗局长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纪检书记赵本东核实情况。现将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2011年8月15日下午,我局纪检书记赵本东根据举报信件显示的举报人进行联系,打了两次电话,均没有联系到举报人,晚上九点十一分,联系上举报人,据本人所述,之前市纪委已向他问过相同的事,该案件不是本人举报,本人也不是货车司机,估计是有人冒充本人,本人愿意出来作证。
晚上八点多,我局纪检书记赵本东带着局监审科副科长杨珂,科员史山对金鹅桥进行了暗访。经过五个小时的暗访,金鹅桥上确实有少数货车通过,并对货车司机进行了询问,司机证实我局工作人员没有收钱行为。
2011年8月16日早上,对举报信中提到的当事人杨红旗进行了核实,据该同志所述在金鹅桥上工作已有两个月时间,济钢货车确实在该桥通过,均系回来空车,证实自己没有收钱行为。
根据调查情况综合分析,政府网站群众举报情况不实。但我局以后要以此为鉴,对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教育,提高人员素质,更好的为车户服务,并在此向监督我们工作的广大群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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